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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1757號判決本所當事人蔡OO,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提起損害賠償之訴,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03年度訴字第1757號判決,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6萬1772元,委託人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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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易字第1104號判決本所當事人周OO被依妨害名譽罪起訴,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辯護人,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以103年度易字第1104號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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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字第33號本所當事人盧OO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字第33號確認債權不存在案件,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辯護人,兩造成功達成和解,當事人撤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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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字第619號本所當事人葉O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字第619號所有權移轉登記案件,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辯護人,兩造成功達成和解,當事人撤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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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字第619號本所當事人葉O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字第619號所有權移轉登記案件,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辯護人,兩造成功達成和解,當事人撤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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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3年度重訴581號本所當事人盧OO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3年度重訴581號不動產買賣契約案件,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辯護人,兩造成功達成和解,當事人撤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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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度審簡字第1173號判決本所當事人陳OO被依竊盜罪起訴,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辯護人,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以104年度審簡字第1173號判決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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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3年度士簡字第855號判決本所當事人陳OO,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以103年度士簡字第855號判決,確認被告就原告所簽發之本票債權不存在,委託人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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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度易字第424號本所當事人李OO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度易字第424號家庭暴力罪之傷害案件,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辯護人,兩造成功達成和解,當事人撤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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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字第274號判決本所當事人鄭OO,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提起返還不當得利之訴,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度上字第274號判決,原判決關於命上訴人給付逾新臺幣160萬9364元廢棄。委託人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