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4年度司偵移調字第205號

本所當事人曾OO等,就被告涉犯偽造文書罪嫌提起告訴,委任本所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經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移調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以114年度司偵移調字第205號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