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消債更字第58號

本所當事人池OO,聲請更生程序,委任本所律師擔任代理人,經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消債更字第58號裁定:債務人池OO自中華民國112年3月20日下午5時起開始更生程序。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本件更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