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985號

本所當事人吳OO,被提起涉犯侵占遺失物罪嫌,委任本所律師擔任選任辯護人,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985號作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