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調偵字第2158號

本所當事人陳OO,對被告提起偽造文書罪嫌,委任本所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法律扶助),經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調偵字第2158號作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