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士簡字第214號

本所當事人陳OO,被提起請求損害賠償,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士簡字第214號: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