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訴第199號

本所當事人黃OO、張OO,被依詐欺罪起訴,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辯護人,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訴第199號判決緩刑3年,緩刑期間均付保護管束,並各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