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485號

本所當事人蔡OO,被提起涉犯家庭暴力強制性交罪嫌,委任本所律師擔任選任辯護人,經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485號作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