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北簡移調字第319號、110年度北簡字第4393號

本所當事人蔡OO,被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北簡移調字第319號、110年度北簡字第4393號,兩造成功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