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家調1462、110家調119、110家非調89

本所當事人林OO,提起離婚等訴訟及非訟事件,委任本所律師擔任代理人,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家調字第1462號、110年度家調字第119號、110年度家非調字第89號案件,兩造成功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