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829號

本所當事人廖OO、林OO等,遭被告提起涉犯妨害名譽等罪嫌,委任本所律師擔任選任辯護人,經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829號作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