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監宣字第444號裁定

本所當事人李OO,被提起改定監護之訴訟,委任本所律師擔任代理人,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以108年度監宣字第444號裁定:聲請駁回,委託人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