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選上訴字第2號

本所當事人吳OO,被起訴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委任本所律師擔任選任辯護人,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9年度選上訴字第2號案件,判決上訴駁回(維持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