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601號

本所當事人陳OO,就被告涉犯侵占等案件,委任本所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經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601號案件,兩造成功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