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營簡移調字第1號

本所當事人吳OO,對被告起訴遷讓房屋,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營簡移調字第1號案件,兩造成功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