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5941號緩起訴

本所當事人林OO被提起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之告訴,委任本所律師擔任選任辯護人,經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5941號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