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法院107年度上易字第1434號判決

本所當事人許OO等,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之被上訴人,經臺灣新北地方院107年度上易字第1434號判決:上訴駁回,委託人全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