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454號判決

本所當事人陳OO、朱OO,被提起損害賠償之訴,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454號判決:原告之訴駁回,委託人全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