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婚字第369號判決 全勝!

本所當事人張OO,委任本所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提起離婚,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以105年度婚字第369號判決,准張OO與被告離婚,委託人全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