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2116號簡易判決處刑


本所當事人林OO對被告提起偽造文書罪告訴,委任本所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以107年度偵字第22116號處分書起訴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