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6年度毒偵字第969號不起訴處分

本所當事人葉OO被告訴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委任本所律師擔任選任辯護人,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以106年度毒偵字第969號以為不起訴處分。